涉及價格比較時,商家應當如何標注?
查看更多
具體如何標注需要結合個案中的價格類型。以劃線價為例,建議經營者在設計價格比較時按照實際情況予以注明;在未注明的情況下,一律視為原價進行審查。而若按照原價,無論是依據 2015 年發改委價監局發布的通知,抑或是 2021 年《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其對於原價的界定均為本交易場所 7 個工作日內有交易記錄的最低成交價格,多數店家均不符合要求,涉嫌構成對價格的虛假宣傳、虛假廣告或者價格欺詐。
發布 問題
分享 好友
手機 浏覽
回到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