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別管理人職責和執行事務人職責?怎麼定義明晰?執行事務人收費的標準一般是什麼?誰來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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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GP,GP1也就是基金管理人,一定要向協會申請備案,GP2是執行事務合夥人,不一定向協會備案私募管理人資質。
另,作為基金管理人的GP1和執行事務人的 GP2要簽訂一個協議,這個協議從合規角度來講,要合夥人大會表決?;鸸芾砣撕蛨绦惺聞蘸镶啡酥g會有一份執行事務委托協議,裡面會明確的約定委托方的權利義務和受托方的權利義務,同時,會明確約定:在授權範圍內執行事務以及獲得相應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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