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矛盾始終存在。對此,可以從下述若幹角度著手。
其一,需要辨識矛盾,尋找矛盾的根源所在,例如是否系因法務人員未向業務人員作出明確解釋,是否系因業務團隊法律意識淡薄,不注重事務推進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等。在此基礎上,法務人員需要向業務團隊強調自身目標系幫助其解決問題,其中既包含促成業務,也包含盡可能規避、防範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實現在矛盾之中求同存異。
其次,需要區分矛盾的主要方面與次要方面,對主要方面而言,必須堅決予以解決,嚴守底線;而對於次要方面,則可以視情況在一定程度上進行妥協,予以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