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於1999年12月25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修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統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法;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鐵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與輻射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2007年8月3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2001修訂)(中英文對照版)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1年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11年2月25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主席令第三十四號,(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2010年8月28日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四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2016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2004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於2018年12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