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看当地的规定,如果在北京或者持北京相同观点的地区,这种情况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是企业应对经营性风险、应对市场变化而做出的决策,不属于客观的变化。医保政策发生变化不是导致该情况的直接原因,只是影响决策的因素之一,不是决定性因素。但在某些地区,如上海,可能会认可某些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这要看是否有确确实实的证据证明整个药品都停产的事实,此类药品也不再销售,并因此解散了销售人员;还要证明药品停产对销售人员劳动合同的影响程度,销售人员是否只销售此种药品还是也销售其他药品。若还销售其他药品,劳动合同还能继续履行,则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