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经理人

出海法务漫谈 21: 两地雇佣的法律问题

公司为了给外派国外的人员安排海外工作目的地的工作签,需要该人员跟当地的法律实体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该人员又想保留国内的社保,那么公司怎么操作才能合规呢?公司是否可以安排这个人员跟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签订劳动合同?答案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做实,也就是这两份合同都要符合当地的劳动法要求。

法务如何摆正和业务部门的关系?

今天简单谈谈法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的定位。我这里说的业务部门不仅仅是指销售和创造利润的部门和团队,其他前台团队和所有直接或者间接创造收入的团队都可以算是业务部门,甚至可以说法务之外的部门都可以算是业务部门,因为这些部门都是法务支持和服务的对象。

出海企业如何解决境外法律需求?

不同行业不同发展的阶段的出海企业的境外法律需求是不一样的,解决方式当然也根据实际情况也有所不同。我这里按照事情从少到多,从简单到复杂,从偶发到重复的演进角度做一下分析。